一、对交强险赔付额度的误解
交强险赔付并非所有20万元以下损失都能赔。改革后虽赔付额度从12.2万元提高到20万元,但赔偿按项目分别计算,各项目有固定赔付额度,超出部分需车主自行承担1。
二、“全险”概念的误区
“全险”不意味着全赔 “全险”通常包含交强险、车损险、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附加险种。但每种险种都有免责条款和责任限额,即便购买“全险”,也不代表所有损失都能得到赔付。例如车损险条款规定,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
(未投保相应涉水险时)属于责任免除情况;发生玻璃破碎事故,若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,保险公司不赔付;车辆被盗抢,未投保盗抢险则保险公司不赔;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,没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就不会赔付等134。
三、续保相关的误区晚续保或不续保风险大 一些车主自认为驾驶技术好,延迟续保几天没关系,实际上风险极大。车险过期后,交通事故赔偿需自行承担。交强险是强制险,过期后车辆会被暂扣,并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两倍的罚款,直至补齐保险
手续。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续保视为重新投保,不能享受续保折扣,保费增加且续保过程更复杂1。
四、出险后修车与报销顺序的误区
先修车再报销不可行 部分车主为图方便出险后先自行修车,这样做无法判断车辆碰撞痕迹,难以确认保险责任,也不能确定损失是否合理。正确做法是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报案(必要时报警),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指导下完成查勘、定损,之后再修车和理赔1。